安全大檢查的內容和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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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網絡- |
2015-06-14 08: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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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兩季安全大檢查,在活動形式和檢查內容上,都基本上形成了固定的模式,是電力系統經過幾十年的實踐形成的一種預防事故的方法。但是在風險管理中,這種季節性檢查的內容不是固定的。首先,各企業的地理位置不同,決定了它面臨不同的季節性自然侵害的區別,如南方企業也許沒有必要防凍,但防汛是主要問題,而沿海企業防臺風則是重點。在危險源的辨識和風險評估過程中,不同的企業會發現在季節安全大檢查中需要增加不同的檢查項目,如北方電廠防風沙、防枯水,黃河流域電廠防凌汛,南方丘陵地區電廠在雨季防泥石流等。另外,不同地域的電廠其季節性風險發生的時間是不同的,如北方的汛期和南方的汛期不可能一致,所以這種以超前控制為目的的預防性檢查時間也因電廠不同而不同。 對安全管理的檢查1年2次也不一定合理,對應高度風險的管理制度也許需要1個月檢查1次,而對應于低風險的也許2年1次就夠了。檢查的時間間隔太短不利于整改,間隔太長不能夠即時發現問題,因此檢查間隔應以該管理制度的風險級別的不同而不同。可見,安全檢查的內容與形式要在危險源辨識、風險評估結果、控制措施等風險管理基礎上,依據不同電廠、不同項目來確定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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