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A區域號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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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網絡- |
2021-01-06 08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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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5日,杭州市就小客車“區域指標” “浙A區域號牌”設置及相關配套措施調整方案公開征求意見。 為方便群眾出行,拓展市民獲得小客車指標的途徑,加強城市交通管理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并經市政府同意,1月5日,就小客車“區域指標” “浙A區域號牌”設置及相關配套措施調整方案公開征求意見。相關意見征求稿已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開征求意見,時間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。廣大市民群眾可通過公告公示的電話、郵箱、郵寄地址進行反饋。 一、關于“區域指標” “浙A區域號牌”的設置。 杭州市在小客車其他指標中增設“區域指標”,“區域指標”最大的特點,就是無需進行搖號或競價,只要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申領“區域指標”。“浙A區域號牌”是指使用本市“區域指標”登記的小客車專用號牌。“浙A區域號牌”的通行管理,按市公安交警等部門有關規定執行。那么如何申領“區域指標”?據了解,只要符合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并審核通過的單位和個人,均可通過指定網站、平臺和小客車調控窗口直接申領“區域指標”。個人可直接申領1個“區域指標”,單位一個年度內僅可直接申領1個“區域指標”。擁有“浙A區域號牌”小客車的個人或單位均可參加搖號競價。“浙A區域號牌”小客車可轉為“浙A號牌”小客車。單位和個人名下如擁有有效未使用的“區域指標”或“浙A區域號牌”小客車,不影響參與小客車競價或搖號的資格。增量指標(更新競價除外)和“區域指標”不可用于個人名下第二輛小客車登記。簡單的說,如果個人名下有“浙A區域號牌”的小客車,又通過搖號或競價取得了“增量指標”,這時候“增量指標”不可用于個人名下第二輛小客車登記,只能二選一,要么用“增量指標”將“浙A區域號牌”小客車轉為“浙A號牌”小客車,要么放棄“增量指標”。“浙A區域號牌”的組合方式。“浙A區域號牌”的組合方式現階段為“浙A”后的第2、5位或第3、4位均為字母,其余為數字,如:“浙A·5B55B”或“浙A·55BB5”。設立區域指標后將同步取消現行縣(市)的指標配置。二、關于“浙A號牌” “浙A區域號牌”“非浙A號牌”小客車限行范圍和時段。為配合做好“浙A區域號牌”設置工作,杭州將對目前現有的“錯峰限行”和“急事通”措施進行統一調整,具體是:“浙A號牌”小客車“錯峰限行”措施不變,新增“浙A區域號牌”小客車限行范圍和時段,調整“非浙A號牌”小客車限行范圍和時段 其中,新增“浙A區域號牌”小客車限行范圍和限行時段。限行范圍:石祥西路—石祥路—石祥東路—杭浦高速—繞城高速公路(北線)—東湖南路—九堡大橋—通城高架路—通惠北路—通惠中路—通惠南路—晨暉路—風情大道—濱文路—之江大橋—之浦路—紫之隧道—紫金港路—紫金港路隧道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,以及繞城高速公路范圍內所有高架路、快速路(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、隧道)。其中杭浦高速、繞城高速公路不含。限行時段:繞城高速公路范圍內所有高架路、快速路(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、隧道)的限行時段為工作日的7:00—10:00和15:00—20:00時段;限行范圍內其他道路的限行時段為工作日的7:00—9:00和16:30—18:30時段。另外,全號段限行范圍為《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“錯峰限行”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(杭政函〔2014〕54號)規定的限行范圍(含邊界道路)和繞城高速公路范圍內所有高架路、快速路(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、隧道)。對應工作日尾號限行,范圍為“全號段限行”以外的其他道路。 調整“非浙A號牌”限行范圍和時段,其限行范圍為繞城高速公路圍合區域內的杭州市域所有道路。其中,高速公路不含。限行時段為繞城高速公路范圍內所有高架路、快速路(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、隧道)的工作日7:00—10:00和15:00—20:00時段;其他道路的限行時段為工作日的7:00—9:00和16:30—18:30時段。另外,“非浙A號牌”小客車仍實施全號段限行。 據了解,除上述調整措施外,現有的已在本市登記以及后續使用增量指標、更新指標登記的“浙A號牌”小客車,其限行范圍、限行時段和限行規則不變。 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“錯峰限行”交通管理措施調整示意圖 三、關于“急事通”的調整,增加本省“非浙A號牌”小客車“急事通”申請次數。 根據“浙A區域號牌”設置工作需要和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“錯峰限行”調整,杭州對“急事通”措施進行了相應調整。 其中對確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時段進出限行區域的本省“非浙A號牌”小客車,增加“急事通”允許通行次數。即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24次,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。外省號牌(“非浙號牌”)小客車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變,即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次數不超過12次,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。 四、過渡期內,個人名下“非浙A號牌” 小客車,符合條件的可辦理遷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手續。目前設置1年過渡期,過渡期內符合條件的杭州市民本人的“非浙A號牌” 小客車可以轉入本市,具體如下:1.2021年1月5日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的“非浙A號牌”小客車。2.憑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車增量指標、更新指標或區域指標均可辦理遷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手續。 3.截止日期:2022年3月1日(不含)前。 更多藍領招聘咨訊!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官方微信:找工作就上普工網 微信號:pg114_ne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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